國立虎尾高級中學100學年度語文實驗班甄選要點一、甄選條件:100學年度入學本校一年級學生,具語文學習潛能、有興趣於從事語文研究及應用,培養宏觀國際視野、成為高級語文人才者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一)報名時間:第一次:100年6月17日(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6:30
第二次:100年8月12日(星期五),上午08:00~12:00
(二)報名地點:國立虎尾高級中學教務處
(三)報名費用:300元整
(報名表如附件)(四)報名手續一經完成,即不得要求更改及退還報名資料或事後要求補件
(五)報名應備資料:報名學生應依序彙整相關資料,現場報名(可由家長、師長或同學代為報名)
三、報名費優待資格及證件: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報名費全部減免
(一)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非一般清寒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
(上列證明文件之有效日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四、測驗日期及地點︰(一)初、複選均於本校舉行,詳細地點另行公告
(二)初選於100年8月15日(星期一)上午舉行
(三)複選於100年8月16日(星期二)上午舉行
(四)複選名單及口試試場分配表於初選後17:00前公告於本校公佈欄,不另寄發通知,請特別留意
五、測驗時程:初選:100年8月15日複選:100年8月16日備註第一節第二節第一節1
請攜帶准考證、2B鉛筆、橡皮擦、黑色或藍色原子筆
08:10-08:2008:20-09:4010:00-10:1010:10-11:3008:30-17:00測驗說明國文(含寫作測驗)測驗說明英文(含寫作測驗)口試(複試)六、甄選方式:(一)總分計算:1
國文(含寫作測驗)40%+英文(含寫作測驗)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