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职责一、工程监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建立工程监理、设计和建立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立对施工质量施行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当监理责任。二、监理应根据监理合同装备监理组成员进驻施工现场和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三、本工程使用或者安装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设备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款的支付及开工验收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四、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到形式施行监理。五、该工程监理机构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控制本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理建立工程相关合同协调工程建立有关各方关系;做好各类监理资料的理工作监理工作完毕后向本监理或相关部门提交完好的监理资料。六、监理应对工程监理机构的工作进展考核指导工程监理机构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工程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撤离现场。七、监理负责在工程监理间所发生的一切平安事故如因监理原因造成的平安事故由监理人自行负责。八、监理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视检查的工程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立造成损失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与承包串通为承包谋取利益给建立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承当连带赔偿责任。九、在合同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资料。十、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组织工程监理机构确定人员岗位职责全面负责工程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2、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施行细那么和旁站监理工作方案;3、签发工程开工或者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工程款支付证书和工程开工报验单等;4、审查施工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方案等;5、审核签署施工的申请、支付证书和开工结算;6、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7、调解建立与施工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和审批工程延;8、审查施工分包资质;9、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工程监理机构的和指;10、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专题、工程质量评估和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及工程质量检验资料、审查开工申请、组织开工预验收并参加开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工程监理资料;14、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平安问题时应协同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和建立行政主部门。十一、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巡视检查施工现场;2、负责编制相应专业的监理施行细那么;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视本专业监理员工作;4、审查施工提交涉及本专业的施工组织方案、方案和申请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6、定向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施行情况;7、做好监理日记;8、负责相应监理资料的搜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根据有关规定进展平行检验;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11、对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安排旁站监理检查催促旁站监理工作。12、当发现施工质量和平安问题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总监理工程师。十二监理员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进展质量监视、检测和计量等详细监理工作;2、核查并记录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等质量证明以及施工人员的使用情况;3、签认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计量原始凭证;4、负责旁站监理工作做好旁站监理记录;5、搜集整理相关监理资料;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7、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平安问题时及时总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