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2021-ZMD-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工程工程建立委托监理合同工程名称:2021年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委托人:驿城区农业综合开发监理人:河南育兴建立工程理农业综合开发编制第一部建立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驿城区农业综合开发与监理人河南育兴建立工程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2021年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工程地点:驿城区刘阁乡工程规模:总投资:266.9406万元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条件?中所赋予的定义一样。三、以下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1、监理书或中标书;2、本合同条件3、本合同专用条件4、本合同附加条件5、在施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当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本合同自2021年4月20日开场施行至2021年5月30日完成。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1份区1份农创办1份。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所:住所:第一责任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银行:银行:账:账: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年月日第二部标准条件第一条以下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施行监理的工程。〞〔2〕“委托人是指各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3〕“监理人是指承当监理业务和履行监理义务且具备〞相应建立监理资格或监理才能的。〔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施行监理业务〞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法定代表〞人书面受权派到监理机构全面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承包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立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监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设计和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人在施工质量、建立工和建立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委托人施行的监视。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此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第二条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规、地方规章。第三条监理人的义务与责任〔1〕在履行本合同义务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运用合理的技能协助委托人实现合同预定的目的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2〕监理工作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遵守职业道德。〔3〕监理机构定向委托人报送:监理月报、每旬简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和重大专项。〔4〕监理人要按照的有关规定建立监理岗位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生负责制对工程建立质量要负责到底。第四条委托人的义务与责任〔1〕委托人负责与监理人签订监理合同协调外部关系支付监理酬金。〔2〕委托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前工程资料、行政及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副本〕以及订货合同和采购协议。〔3〕委托人应受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的工程负责人与监理人联络并解答和处理日常事务。〔4〕在有条件的委托人应尽可能为监理人员提供必需的生活、工作的便利条件及使用农村信息网。第五条监理人的权利委托人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人以下监理权利:〔1〕协助委托人选择符合规定的施工队伍并具有对施工进度的检查、监视权。〔2〕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有建议权对工程质量有严格把关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提出整改。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及施工质量有检验权。〔3〕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款范围内对工程款支付有审核和签认权对结算工程款的复核有确认与否认权。未经监理人签字确认委托人不得支付工程款。第六条委托人的权利〔1〕监理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