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有关法律相关问题有关医疗纠纷仲裁解决机制的设立及完善制度一、医疗纠纷的成因医疗纠纷中的侵权损害纠纷无法合理解决,一方面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团结,阻碍了共享理念的发展
另一方面也影响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
换言之,在面对我国医疗纠纷日益增加,医疗纠纷性质呈现多样化和复杂化等问题的时候,现有的医疗纠纷的相关问题需要得到进一步迅速有效的解决
而我国医疗纠纷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矛盾调处能力的不足,都影响着我国医疗纠纷问题的解决
论其成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医方因素
医院管理缺陷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或达不到完整落实,主要表现为医护人员有时不能够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常规、不及时记录医疗文书或对医疗文书进行任意涂改,行为流程不够清晰规范,或不重视医疗质量控制等
医疗保障体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相对其他国家较为落后,2002年9月颁布实施的《医疗事故管理条例》在社会发展过快的今天,显然不能完全满足当今社会对于医疗纠纷事故的需要
其次,医院在医疗过程中的支出和运行费用主要靠医疗服务收费解决
商业化、市场化倾向过于明显,导致患者承担的医疗费用较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现象在此过程中以不同程度存在着,致使社会公民对医疗卫生行业满意度呈下降趋势、对医生的信任程度也大幅降低
少数医务人员责任感缺失
有的医疗机构中部分医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的工作态度过于懒散,对就诊患者缺乏耐心、懒于解释病情或病情交代不清,甚至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和常规操作流程,错误实施医疗行为或擅离职守、延误抢救等
极少数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不高且临床经验不足、技术操作不熟练却又过于自信,导致患者对治疗过程不满等不良影响
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不高
主要体现在各级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服务水平参差不齐
尤其对于刚进入社会,社会经验尤第1页共7页为不足的大学生来说,心态不够沉稳,容易与患者或其家属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