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示精神,积极预防犯罪,打击犯罪,维护行政执法队伍的内部稳定,打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促进九江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1、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党组成员、助理调研员为副组长,科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组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综治办设在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副主任兼综治办主任,负责综治办的日常工作
3、构建综合治理安全网络
把安全信息员设立在中队、大队,自下而上地建立一支安全信息员队伍,形成一个安全工作网,及时、准确、快速地处理社会治安工作
4、执法大队也要依照市局的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以便加强对本大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各级要把综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制度措施,二、确定目标,明确责任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全局实现“四无”,即:无一起政治性事件、无一起刑事案件、无一起社会治安问题、无一起因执法不当而引发的群体事件,行政执法队伍稳定,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勇于担负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责任,发挥好表率和示范作用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行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本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全责,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制度规定,自觉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实现“四无”目标
8、各级各类人员,是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在完成任务、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肩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任,切实担当起应尽的义务,促进社会稳定
第1页共2页三、建立制度,完善措施9、学习教育制度
局每半年、大队每季、中队每月至少要对执法人员进行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重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