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为困难群众构筑安全网在城乡建立健全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总揽全局,审时度势,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的重要战略部署
今年是城市低保制度建制十周年,又是农村低保制度的全面启动之年
实践证明,低保制度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困难群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确保困难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城乡低保是党和政府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制度安排
生存权是人最根本的权利,也是最基本的民生
无论什么样的社会,在发展进程中,总会有一部分人因各种原因陷入贫困,危及生存,总会有一部分人面临着这样那样的生活困难
这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存在的现象
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规则不会自发地为困难群众提供保护
这就需要政府和社会建立一种维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存发展权利的制度,通过这种制度,可以让竞争中的强者更放心地劳动致富,同时也可以让竞争中的弱者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
城乡低保就是党和政府解决困难群众民生问题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
1997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部署全面开展城市低保工作;1999年国务院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为城市低保制度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规保障;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针对城市低保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今年7月,国务院又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为在农村全面建立和实施低保制度提供了政策上的依据
可以说,城乡低保的每一个脚印,每一点进步,都是党和政府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
——城乡低保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兜底”作用
近年来,党和政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