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危险货物安全运输基本常识第一部分包装危险货物和集装箱安全运输基本常识1.危险货物系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污染危害性等特性,在船舶载运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品。2.《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每2年修订一次,适用于包装危险货物。每一包装危险货物均有一个编号,《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危险货物的编号采用4位数编码,《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危险货物一览表中对海洋污染物用P字母表示。3.MARPOL防污公约的附则III——防止海运包装有害物质污染规则与包装危险货物有关。4.载运包装危险货物应当遵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将包装危险货物应当分为9大类。第1类至第9类的名称为:第1类爆炸品,可以细分为6个小类;第2类气体,可细分为(第2.1类易燃气体;第2.2类非易燃、无毒气体;第2.3类有毒气体)三个小类;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易自燃物质和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5类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6类有毒物质和感染性物质;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9类杂类物质和物品。5.《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各类别的排列序号不代表其危险程度的顺序。6.衡量易燃液体易燃性的标准是闪点,《国际危规》中规定危险货物中的易燃液体包括闭杯闪点在60℃以下的液体。闪点越低的液体物质越容易燃烧,也越危险。汽油、酒精、香蕉水(天拿水)、油漆属于易燃液体物质。7.经判定不会造成皮肤的彻底破坏的腐蚀性物质,应当被认为对某些金属表面具有潜在的腐蚀性。8.有毒物质对人体造成伤害的途径主要有吸入、吞咽、与皮肤接触。LC50是指半数致死浓度。9.氮气属于第2类气体危险货物。10.《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未收录的货物,也可能是危险货物。11.《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将除第1类、第2类、第4.1类的自反应物质、第5.2类、第6.2类和第7类以外的其它所有物质所呈现的危险性程度应当分为三个包装类,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I、II、III,包装类I: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物质;包装类II:具有中度危险性的物质;包装类III:具有低度危险性的物质。符合包装类I的包装可以盛装度危险性的货物、中度危险性的货物、低度危险性的货物。12.标有包装类别符号“Y”的包装表示可以装载包装类Ⅱ、Ⅲ的货物,装标记中包含的字母Z系指包装类III。13.危险货物单一包装的种类包括圆桶、罐、箱、袋等。14.包装试验时,对内包装设计用于盛装液体和固体的组合包装,不仅仅需要对液体内装物进行试验。15.限量内危险货物的内包装装载量不得超过《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危险货物一览表第6a栏中的限值。16.海运危险货物的包装应当检验合格,持有相应的合格证明,并显示包装标记。17.载运危险货物的船用集装箱、船用刚性中型散装容器和船用可移动罐柜及其设备,应当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船级社)检验合格后,方可在船上使用,否则不得用于海运。18.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应当按照国家船舶检验规范进行生产,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定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19.《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关于包件标记的规定要满足以下要求:1.须清晰可见且易识别;2.须做到在海水中浸泡3个月以上标记内容仍清晰可辨;3.须和包件外表面的背景形成鲜明的颜色对比;4.不应与可能大大降低其效果的其他包件标志放在一起20.容量超过450升的中型散装容器应当在相对的两侧贴标志。21.中型散装容器的标记:11A/Y/0299/CN....007/0/500中CN....007表示:中国批准识别系列号为007。22.包件的危险性标志不得小于100mm×100mm,但经主管机关同意,可采用更小尺寸的标志。23.张贴在集装箱的危险货物标牌一般不小于250mm×250mm。24.除由于包件尺寸的原因,要使用较小的标记外,用于包件的海洋污染物标记各边长度应当不小于100mm。25.有联合国编号显示要求的危险货物,应当显示相应的联合国编号,如适用,还应当张贴“海洋污染物”标记和其他标识。26.在危险货物包件上,不仅要显示货物的主危险性标志,还需显示其副危险性标志。27.具有副危险性质的危险货物,还应当在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