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困难群众安排意见为了让城乡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一个欢乐、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冬春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妥善安排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
安排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资金2605万元、棉被1
13万床、棉衣裤1
02万套,用于解决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和取暖等生活困难,帮助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二、提高社会救助对象补助标准
按照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在现行保障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分类施保”对保障对象再分别给予100—30元补助,农村低保在现行补助水平的基础上,对保障对象再分别给予30—10元补助,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实行城乡一体的同一政策和补助标准,提高整体补助水平
三、及时发放社会救助补助资金
下拨19148万元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分别用于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的保障金、供养金发放;下拨4509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对象救助补助
四、做好低收入对象物价补贴发放
根据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补贴联动机制”,按照城市低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含建国前老党员)每人每月3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每人每月13
3元的标准,发放物价补贴
五、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
按照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360元的标准,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
六、发放城乡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费
按照城市低保对象每户600元、农村低保户200元和五保对象每人200元的标准,发放冬季取暖费,确保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七、做好特殊困难对象救助保障
按照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第1页共2页保障金1380万元,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