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ng为全面贯彻国家和本市关于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本区学校美育工作发展,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府办规〔2023〕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委规〔2023〕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骨干学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体〔2023〕7号)等要求,根据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体安排,特制定2023年本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区级艺术骨干学生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围绕全面育人目标,进一步健全本市艺术骨干学生培养体系,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统一程序,统一标准,严格规范操作,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保证中招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促进中小学校艺术团高水平建设发展,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管理本区高中阶段学校招收区级艺术骨干学生招生计划的编制、招生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按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
(一)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学校艺术发展与教育资源配置的实际情况,负责编制区级艺术骨干学生招生计划和招生录取办法,并对各校艺术骨干学生招收录取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
(二)区招考机构根据职责范围公示相应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骨干学生的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办法及相关学生名单等
(三)各初中校要加强对接指导,落实相关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推荐办法,材料审核、报名公示等制度
(四)加强与市级学生艺术团等对接指导,落实相关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推荐办法、艺术团团籍档案管理、优秀团员标准和考核推优程序等制度
三、招生范围及规模区级艺术骨干学生的招收培养纳入本区学校艺术“一条龙”布局建设工作体系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本市学校艺术"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第二批布局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