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社会救助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对困难群众的长效帮扶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逐步在全县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总体目标到20XX年,在农村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和教育救助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在城市建立起以比较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为重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实现社会救助由分散、单一的模式向统一、综合的模式转变
在全县建立起覆盖城乡、科学规范、运转协调、保障有效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三)基本原则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必要的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建设
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和支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形成多元化的社会救助格局
2、制度配套、形式有别
建立目标明确、形式有别、层次分明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相衔接,着眼于社会救助的稳定性和长效性,使各类救助对象都能及时得到第1页共6页相应的社会救助
把工作重点放在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救助机制上
对特困群众要从建立最基本的单项救助制度做起,首先解决最急迫的问题,优先救助最需要救助的群体
允许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不同群体中实行不同的社会救助标准
3、法规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