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招投标合同3篇委托招投标合同1委托人:受托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等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地点:二、协议内容:委托受托人为的服务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比选招标代理工作。服务内容:发送考察邀请书,编制、发送考察文件,组织勘察现场和收发答疑协助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会议。三、协议价款受托人对本项目收取咨询服务费用共计元(大写:)受托人服务内容完成,达到委托人要求且经,委托人核实确认后5日之内支付给受托人,受托人3日内出具正规足额发票。四、协议订立协议订立时间:年月日协议订立地点:五、协议生效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六、协议份数双方约定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七、违约责任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认真履行,若有违反,则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方在约定时间内不支付咨询费,则每迟延一日,按应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如乙方组织不力,致使委托方工程进度受影响的则每迟延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甲方的损失。八、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委托人(盖章)联系电话:受托人(盖章):联系电话::年2日:日期月委托招投标合同2委托人(甲方):代理人(乙方):为顺利完成(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工作,甲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已通过代理方式确定乙方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具体招标事宜。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一、组成本合同协议的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协议书的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不得与本合同已规定的条款相抵触或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只能就本合同未尽事宜作出约定,否则该补充条款无效);二、委托代理范围和具体代理内容招标范围: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按招标人的要求并结合现行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委托范围)等全部招标代理业务。工作内容:该项目要求招标内容的全部招标工作,包括: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编制、印刷和发售;投标文件的收取;组织招标文件的评审;组织开标会议、清标及评标会议;组织进行合同谈判并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按照业主要求的格式和份数准备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三、代理期限乙方的代理期限为:自本合同备案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委托代理范围内的事项止。四、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包括招标方案的核准手续;⑴向乙方提供有关招标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以及项目内容和筹备情况;⑴与乙方共同商定招标有关事宜,并密切配合乙方开展招标工作;⑴对乙方拟定的招标公告及编制的招标文件予以审核和认可;⑴授权由乙方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⑴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情况,依法确定中标人(或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签订招标项目的承包(或供货)合同;⑴根据招标代理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⑴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⑴拟定招标工作计划,向招标人提供招标前期政策法规咨询,保证招标程序的合理合法;⑴在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⑴乙方及附属机构保证不参与本项目任何标段的投标,也不为其他任何投标单位提供咨询服务;⑴严格按照招标方案核准部门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认真履行代理职责,未经原招标方案核准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⑴保证代理人员及时到位服务,不得更换比选申请文件中载明的代理服务人员,更不得非法转让委托事项;⑴在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的基础上编制招标文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