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四个作用今年3月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会、共青团、青联和妇联界委员联组讨论时发表了重要讲话
胡总书记强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是造福全体人民的伟大事业,一定要在党的领导下,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工青妇组织是党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作用,为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胡总书记讲话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特征,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主体地位,并对加强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明了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工作的前进方向
一、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增强做好工会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一)讲话是党中央对新形势下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为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提供了理论基础
讲话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这一基本观点,突出强调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深刻阐明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这就要求工会组织必须充分尊重职工群众的主体地位,始终把职工群众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讲话抓住了共建共享和谐社会这个核心和根本,具体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胡总书记强调,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目标任务,就是要团结动员全体人民群众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这一重要论述,进一步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目的意义、实践主题和实现途径,解决了为第1页共6页谁建设、靠谁建设、如何建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