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第一页,共九十一页
教学要求:1、重点掌握:虚假广告宣传行为的概念、表现形式2、掌握:虚假广告宣传行为的认定3、了解:虚假广告宣传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二页,共九十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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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对“今年20明年18”广告语的困惑,我们进入本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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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的概念与特征第五页,共九十一页
一、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的概念是指经营者为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不正当利益,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虚假广告或其他形式的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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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服务的商业宣传行为”
它包括利用报刊、广播、电视、路牌、橱窗、印刷品、霓虹灯等媒体,进行刊播、设置、张贴广告等各种形式
其他形式的宣传行为,是指广告以外的各种宣传形式,它可以包括商品及其包装上的标签和说明等,对商品作现场演示或口头说明,散发、邮寄商品的说明书和宣传品,通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推荐宣传、非广告性质的纪实报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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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宣传行为往往通过巧妙的措辞暗示,或者故意隐瞒、遗漏一些对消费者进行判断决策至关重要的资料,促使消费者对其所宣传的事实作出错误的理解,从而产生背离其真实状况的市场效果
一般认为,一切具有或可能具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购买倾向或决策能力的商业宣传,若导致相当数量的消费者实质性地陷入错误的判断时,就构成了虚假广告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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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的特征1、行为主体是经营者;2、行为人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或过失;3、行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商品或服务作违背事实真相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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