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IPO审核有关问题审核有关问题保荐人培训保荐人培训目录目录•一、对在审企业有关工作要求•二、保荐工作存在的问题•三、IPO审核若干问题一、对在审企业有关工作要求一、对在审企业有关工作要求•(一)重大变化及时报告–目前,在审企业多,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变化大,有些行业的企业业绩可能出现较大变化,有些企业可能对投融资进行调整,保荐人应及时报告已申报企业出现的重大变化及新出现的重要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问题–企业申请上市所安排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的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有的在审企业可能自行筹集资金先行投资,或者在审核过程中变更募集资金项目
对于一些企业先用银行贷款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将来用募集资金进行还贷,须如实披露
–对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由于我们需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征求国家发改委意见,如企业更换项目,需重新履行征求意见的程序
一、对在审企业有关工作要求一、对在审企业有关工作要求•(三)股权变动问题–按审核制度的要求,在审核过程中的企业,如果出现增资引入新股东,或者发起人股东及主要股东转让股份引入新股东,我们原则上要求企业撤回材料,保荐人重新履行尽职调查之后再重新申报
–对于目前在审企业,如出现增资引入新股东,或者出现股东进行股权转让,须按照上述有关要求执行
•(四)利润分配问题–企业在审核期间提出向现有老股东进行利润分配的,处理原则是,发行人必须实施完利润分配方案后方可提交发审会审核;若利润分配方案中包含股票股利的,必须追加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的最近一期审计
利润分配方案应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发行上市前后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保荐机构应对发行人在审核期间进行利润分配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专项说明,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生产运营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发表核查意见
一、对在审企业有关工作要求一、对在审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