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先创优”学习心得体会为什么要“争先创优”,如何在律师业中“争先创优”,一直是我思考的问题
我是阳光高考的受益者,前段时间,时逢高考,孩子参加,我送考陪考
考试结束后,分数出来,填报了相关学校与专业,然后就是焦急的等待,也就是俗称的“考家长”开始
湖北招生信息网,将招录过程分为七个阶段(1)自由可投;(2)已经投档;(3)院校在阅;(4)预退档;(5)预录取;(6)录取待审;(7)录取
并且这七个阶段,是时时更新的,考生与家长,只要登陆网页,输入高考报名号及密码,就能获得最新信息
这种阳光招生模式,让考生与家长们的焦虑情绪得到缓解,用不着钻天打洞找关系了,就能直接从网络获得最新信息
由此,我就想,教育战线的共产党人用智慧和规则,发展与完善了教育的公平与正义,让考生从人生之初就体会到努力就有回报,社会是平等的,这胜过千言万语的说教
让我们家长也从阳光高考、阳光招生中感到教育公平初始的真缔,感受到党的恩情
法律人的自我救赎
社会上存在,法官是“法官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警官是“警匪勾结”;律师、检察官是“狼狈为奸”;这样一些极端说法是存在的,我们的法律人无一幸免
人民选择法治,是要看法律人在如何做事,如何做人,而存在的现象是,有的法律人刁难当事人,有的法官、检察官、警官,不把律师当人看
而一些法律人(最高院副院长法官、XX市公安副局长警官、北京律师等等)做的事,就根本不是人做的事
有人讲社会不公平,产生黑社会;黑社会的发展壮大,让社会更不公平,所以黑社会要被铲除
法律人的出现,是为了社会公平;而个别法律人的行为,让社会更不公平,那法律人的存在价值就值得考虑
法治是人民的选择,法治要靠法律人的行为体现
如果法律人的行为,让人民失望,人民就会转而选择人治,而我们民族,是受到人治灾祸的
所以,法律人应当自尊
作为一名党员律师,如何争做阳光律师
阳光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