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外运处置专项施工方案1、概述峨眉沙岛、大蚝沙岛淤泥处置及生态旅游项目是根据市建委、发改委、财政局、监察局和审计局《关于加强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管理服务的若干意见》(穗建筑【2009】781号)及《关于协调亚运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穗建质纪【2009】374号)精神,确定按照“集约化消淤、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处理原则,将运送来的河涌淤泥在岛上集中无害化处理,形成固化土后作为改良用土在岛上堆填,为远期建成生态旅游岛打下地基,总体上具有保护广州市水环境,改善水生生态功能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固体废物垃圾,主要有员工的生活垃圾淤泥上岸时的格栅杂物,包括废塑料袋、大纸屑、木头、泡沫块等,以及淤泥预处理产生的砖渣、石渣、混凝土块等无法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建筑垃圾,根据环评以及环评批复文件《穗环管影〔2010〕209号》要求,这些废杂物垃圾将同员工的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在岛外集中处理
为此,我公司特制定了本专项方案,以确保这些垃圾得到合理处置,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编制目的、依据以及适用范围2
1编制目的确保本项目产生的垃圾(主要是指淤泥处置过程产生的筛分垃圾,生活垃圾量较少,另处理)得到有效处置,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预防机制,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编制依据依据《峨眉沙岛、大蚝沙岛淤泥处置及生态旅游项目(一期淤泥处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环保批复意见》穗环管影【2010】20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方案
3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峨眉沙岛、大蚝沙岛淤泥处置及生态旅游项目(一期淤泥处置)二标段中产生的垃圾(主要是指淤泥处置过程产生的筛分垃圾,生活垃圾量较少,另处理)运送岛外处置的情况
3、施工方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