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讲课提纲同志们,非常高兴来参加今天的培训会,与大家一起学习《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于2012年3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8章79条,8600余字
对物业管理的区域及设施,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管理,物业服务,物业的使用与维护和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四川省物业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条例》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总则(第一章)该部法规的总纲,共7条,是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的规定
主要解决了以下几个问题:1、明确了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界定了“物业管理”概念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1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业主通过自行管理等方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3、明确了“物业管理工作”各方职责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民政、司法、财政、环保、城乡规划、卫生、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实施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服务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的设立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