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用火管理制度一、为加强用火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的工作人员,也适用于进入本单位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三、安全用火管理的范围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以下作业或使用其中设施均应纳入安全用火管理范围
、各种焊接、切割作业;、使用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临时用电、使用不防爆的电动工具和不防爆的电器等;、机动(电动)车辆进入加油区和油罐区;四、用火管理实行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凡在安全用火管理范围内的用火作业必须持有有效的用火作业许可证,用火作业许可证实行统一格式
五、外来施工单位在用火管理范围内施工用火作业,应由工程项目的甲方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由所管辖区域的单位领导会同工程项目甲方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派出监护人员并按等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六、用火分析
凡需要用火设备和管线必须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要有分析数据,分析数据要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
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时,指标为小于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时,指标为小于为合格
七、用火作业的基本原则、凡在油罐、加油机及输油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
分析合格后,如超过一小时才用火,必须再次进行用火分析;在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在正常运行的加油区域内,凡可动不可动的用火一律不动,对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要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禁控制一级用火
、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
、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个火点,实行一点(一个用火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得用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点用火
、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