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记录的相关写法会议记录的写法会议记录,是开会当场把会议的情况如发言人姓名、会上的报告内容、讨论的问题、与会者的发言、通过的决议等如实地记录下来的书面材料
会议记录有“记”与“录”之分
“记”又有详记与略记之别
略记是记会议大要,会议上的重要或主要言论
详记则要求记录的项目必须完备,记录的言论必须详细完整
若需要留下包括上述内容的会议记录则要靠“录”
“录”有笔录、音录和影像录几种,对会议记录而言,音录、像录通常只是手段,最终还要将录下的内容还原成文字
笔录也常常要借助音录、像录,以之作为记录内容最大限度地再现会议情境的保证
简单来说就是时间、地点、会议主持人、参加人员、缺席人员;会议主题、议程、内容、各人的发言情况等等
会议记录应包括的内容及写作格式————会议结束后重新整理所记录的内容,尽可能维持在一页的长度
会议记录应有组织地整理如下:标题,会议目标,主席名字,缺席及出席人名单应列在会议记录起头处
使用列点或简短的一段文字,名数与会者重点工作分派情形及完成日期记录无误
通过此决议的评估标准(如有必要)
会议记录者应与主席共同修正会议记录者错误的部分
将此份会议记录发送给与会者
会议记录的详细内容包括那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记录会议的基本情况
会议的名称、开会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列席人、主持人、记录人
这些内容要在宣布开会前写好
至于出席人的姓名,会议人数不多,可一一写上
会议人数多,可以只写他们的职务,如各校正副校长、教导主任;也可只写总人数
如是工作例会,可只写缺席人的名字和缺席原因
第1页共2页第二部分,是记录会议的内容
它是会议记录的主要部分
主要有:主持人的发言、会议的报告或传达、与会者讨论发言、会议的决议等
内容的记录,有摘要和详细两种
(一)摘要记录
一般会议只要求有重点地、扼要地记录与会者的讲话和发言,以及决议,不必“有闻必录”
所谓重点、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