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扶贫贴息贷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讲话精神,创新金融扶贫模式,加大金融机构对扶贫开发贷款的投放力度,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金融支持、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自愿”原则,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快脱贫致富
二、支持对象有贷款意愿、诚实守信、有就业创业潜质、有生产劳动能力和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对贫困户帮扶作用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企业
三、实施机构县政府成立**县产业金融保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履行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管理职能,并负责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贷款申请的受理、上报、调查、审核以及组织放款、收款、逾期催收、风险补偿等环节的运行、监督和管理工作
四、实施方式与各方责任(一)县政府相关部门1
县财政局(金财担保公司)(1)开立保证金账户和贴息专户,向合作金融机构注入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按照约定比例承担80%的扶贫贷款风险
(2)县财政局(金财担保公司)会同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对贷款项目进行审查,评估贷款风险,并对贷款对象办理担保手续,控制贷款风险
当发生逾期贷款后,应协助合作金融机构监控逾期客户和进行贷款催收
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牵头组织县财政局(金财担保公司)和合作金融机构等对乡镇(街区)人民政府推荐的贷款对象资质条件、贷款项目金额、期限、用途进行审查,并对享受贴息的贫困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质进行审核,办理贴息、带动脱贫协议等相关手第1页共4页续
同时,负责对贷款项目数据统计和效益评估
(二)乡镇(街区)人民政府、村委会1
组织人员认真筛选,向县产业金融保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推荐有贷款意愿、诚实守信、有就业创业潜质、有生产劳动能力、有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对贫困户帮扶作用明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企业
推荐报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