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地税局监察工作总结报告今年以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在自治区地税局、和田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全国税务系统和自治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按照区局党组“八个坚持”、“五个必须”、“四个融入”的总体导向和地区局“拓展进步年”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内控机制建设,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抓好源头预防,提升绩效管理和行风建设水平,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发挥了服务保障和促进作用。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还有待于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措施,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好做法。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2xx年取得的成绩(一)加强纪律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县(市)党组把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作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不折不扣地落实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地区局党组的决策部署,始终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职工参与监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根据人员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重新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组织机构。二是召开专题会,明确工作任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拓展进步年”要求,制定《xx区地方税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点》,3月4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三是逐级签订两个责任书。逐级签订了《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20XX年度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目标责任书》,印发《xx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健全领导班子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承担第1页共10页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两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将党风廉政责任进行了层层分解。四是各县(市)地税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维稳任务同部署、同落实。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年初地区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多数单位都能按照会议部署,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做到了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全面深化“党组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科室各负其责,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转变工作作风,融入加强干部教育管理、融入干部选拔任用、融入加强财务管理,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领导局面。五是各县(市)局能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分析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进行了调整;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进行分解。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牢牢把握了工作主动权;各县(市)局纪检监察部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按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各项工作的落实。六是开展半年考核,督促各项任务的落实。20XX年6月24日-7月1日,对各县(市)地税局半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县(市)地税局限期整改。七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会。20XX年7月30日下午,召开了xx区地税系统20XX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会。八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党组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行为公开制度,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和完善“谈话函询、警示诫免、责令纠错”三项预警制度,落实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