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工作职能改革思考机关事务工作是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长期的革命和工作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党的*召开以后,对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各级机关事务工作的大环境相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在这新的历史时期,非常需要与时俱进地审视和深入研究机关事务工作机构的基本职能定位及正确履职问题
为此,笔者作了以下思考
一、准确把握基本职能机构职能是机构作用和地位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机构的生命之所在
建国以后,传统意义上的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机关文书事务工作和机关生活事务工作
19*年中央办公厅召开建国以来第一次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座谈会,统一了对机关事务工作的认识,并将其改革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
19*年,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将机关后勤工作分解为管理和服务两种职能
19*年,中编办、国管局印发的《国务院各部门后勤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了“小管理、大服务”的思路,进一步明确“实行管理和服务两个职能分开”,“后勤行政管理职能并入办公厅(室)”、“机关后勤服务职能从机关行政序列划出后,设立服务机构,承担各项服务职能”
就此,机关后勤工作两大基本职能得以确立,体制改革逐步实施,改革的作用和效果较好地发挥出来
20*年,温家宝总理对机关事务工作部门的职能定位作出了“管理、保障、服务”的高度概括
我认为这六个字的三大职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体现了机关事务工作职能的全面性、系统性和科学性,是对我国机关事务工作理论的新概括,也是对机关事务工作的新要求,还是机关事务工作机构改革的指南
这三大职能中,管理职能是主体职能,是机关事务工作机构的立业之本;保障职能是目标要求,是机关事务工作机构的价值所在;服务职能是重要方面,是机关事务工作机构的保障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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