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制度一、出入证件使用规定1
进出综合办公大楼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
进入办公大楼时,应自觉接受检验
如人证不符,保安人员有权收回证件,查明原因,视情节做出处理
进出综合办公大楼办公区的机动车辆实行分类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局大楼管理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核发通行证
有关车辆凭车辆通行证出入
配有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不准携带闲杂人员进出综合办公大楼办公区
车辆通行证一律放于车辆前挡风玻璃左下方,以便于接受检查
车辆通行证、人员工作证不得擅自涂改、转借他人使用,发现涂改、转借者,一经查实,除收回车辆通行证外,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车辆通行证、人员工作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向机关事务管理局大楼管理服务中心挂失,并由单位出具证明信,注明丢失证件号,视情况予以补发
二、门岗管理规定1
进出综合办公大楼办公区的车辆凭出入证、临时出入证、车辆通行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出入;汽车、摩托车进出办公区要减速行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下班以后进出办公区的车辆实行登记制度
对进入综合办公大楼的所有人员一律凭出入证或工作证进出;对外来办事人员凭有效证件或经办事单位电话确认,填写会客单后进出
严禁衣冠不整者进入办公区;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推销产品、收购废旧物品
进入办公区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检疫标准和安全防范要求,并自觉接受门卫登记检查,否则,门卫值班人员有权阻止
各单位采购物品的车辆进入办公区除事先征得门卫同意第1页共8页外,承办单位必须接进送出,不得夹带公用物资和危险物品
三、车辆管理规定1
车辆进入综合办公大楼办公区,应按规定停放,在办公大楼办公的机关、部门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外来办事车辆(含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应按规定区域停放
车辆进入办公区内禁止鸣笛,主动减速行驶
保持好停车场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