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株洲市初中毕业艺术考试实施方案株洲中考频道为广大考生提供2018株洲市初中毕业艺术考试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8株洲市初中毕业艺术考试实施方案一、考试目标初中毕业艺术考试是面向全体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按照国家义务教育阶段音乐、美术课程培养目标要求,全面检测学生的音乐、美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艺术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以考促学,推动学校开齐开足音乐、美术课程,组织好校园音乐、美术课外活动,培养学生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二、考试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艺术、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美术课程标准(2011版)》为指针,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实际,组织考试。三、考试原则(一)导向性原则。考试应引导学校艺术教育着力于全面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培养学生艺术技能。(二)科学性原则。考试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符合学科规律,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艺术教育规律。(三)基础性原则。考试重点检测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音乐突出学生的音乐听辨能力、通过课堂教学应掌握的基本技能。美术学科重点测试学生对美术基础语言、造型原理、形式法则、发展规律等的认识,测试学生对代表性的美术作品及美术现象进行一般描述、分析、解释和评价的能力,测试基本动手能力及创作能力。(四)公平性原则。落实考试参与各个主体的责任,制定周密科学流程,强化多种监督手段,保证测试过程以及结果客观公正。四、考试对象全市2018届初中毕业生。(一)分值构成艺术毕业考试总分值100分,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学业指标为40分,其中音乐、美术各20分,主要测评学生的艺术综合素养。发展指标为50分,其中音乐、美术各25分,主要测评学生的艺术技能水平。基础指标为10分,其中音乐、美术各5分,主要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实践过程、平时成绩等进行评价。(二)考试方式学业指标测试(艺术综合素养考试)考试分值:40分,其中音乐、美术各20分。考试时量:60分钟。统一考试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下午3:00--4:00。考试内容:以七至九年级湘版《音乐》、《美术》教材为依据,测试音乐、美术基础理论知识。组考方式: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各县市区分别组考和阅卷;音乐、美术学科合卷命题;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发展指标测试(艺术技能水平考试)考试分值:50分,其中音乐、美术各占25分。考试时间:5月18日--5月28日考试内容:音乐学科由考生任选演唱、演奏、舞蹈中一项(不能多选),进行现场表演;美术学科由考生从下列艺术表现形式中任选一项进行现场创作:手绘线条(线描)、明暗表现(素描)、色彩表现、卡通画、装饰画等。音乐、美术各25分,满分50分。组考方式:艺术技能水平考试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分科类进行测试。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尊重学生的门类选择权,如有学生申请测试上述内容之外的艺术门类,县(市)区教育局要组织专家测评,给予相应成绩;如不具备考试条件的项目可上报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安排。基础指标测评:测评分值:10分,音乐、美术各5分。测评时间:5月23日--5月27日。测评内容:学生参加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学习情况,参加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情况。测评方式:由各初级中学分科组织测评,根据学生音乐课、美术课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兴趣小组、艺术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的实际情况,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得出。六、结果运用艺术毕业考试总分100分,换算成等第计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审美与表现能力”维度。城市五区初中毕业生分为A、B、C三等;A等--优秀(80分及以上)、B等--合格(80分以下--60分)、C等--不合格(60分以下);各县(市)教育局参照执行。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在5月30日前将结果汇总,上报市教育局;联系人:肖男,电话:22663605。七、免考和缓考免考:因先天性残疾(声带、听力、语言障碍等)不能参加音乐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