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株洲市初中毕业艺术考试实施方案株洲中考频道为广大考生提供2018株洲市初中毕业艺术考试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8株洲市初中毕业艺术考试实施方案一、考试目标初中毕业艺术考试是面向全体初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
考试按照国家义务教育阶段音乐、美术课程培养目标要求,全面检测学生的音乐、美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艺术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以考促学,推动学校开齐开足音乐、美术课程,组织好校园音乐、美术课外活动,培养学生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
二、考试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艺术、艺术健康和国防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美术课程标准(2011版)》为指针,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实际,组织考试
三、考试原则(一)导向性原则
考试应引导学校艺术教育着力于全面提高学生艺术素养,培养学生艺术技能
(二)科学性原则
考试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符合学科规律,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艺术教育规律
(三)基础性原则
考试重点检测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音乐突出学生的音乐听辨能力、通过课堂教学应掌握的基本技能
美术学科重点测试学生对美术基础语言、造型原理、形式法则、发展规律等的认识,测试学生对代表性的美术作品及美术现象进行一般描述、分析、解释和评价的能力,测试基本动手能力及创作能力
(四)公平性原则
落实考试参与各个主体的责任,制定周密科学流程,强化多种监督手段,保证测试过程以及结果客观公正
四、考试对象全市2018届初中毕业生
(一)分值构成艺术毕业考试总分值100分,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
学业指标为40分,其中音乐、美术各20分,主要测评学生的艺术综合素养
发展指标为50分,其中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