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章制度编码:国网(人资/4)783-2015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集五大”体系建设要求,规范供电企业业务外包管理,充分利用公司内外部资源,提升生产经营效益和效能,切实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和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外包是指承发包单位通过签订业务外包合同,采取劳务外包或专业外包的方式,完成特定任务的企业间经济行为
业务外包是企业减少用工总量、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提高劳动效率、节约成本的重要措施
劳务外包是指发包单位提供工作场所、机具设备、工器具、办公用品等,由承包单位安排相关人员按照发包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应业务的外包方式
专业外包是指承包单位具备相应的承包资质与机具设备,独立完成业务的外包方式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供电企业业务是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除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以外的各项业务
第四条根据业务性质的不同,供电企业业务分为核心业务、常规业务和其他业务
核心业务是指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直接关联的业务
常规业务是指与企业核心业务有关联但社会化程度较高的业务,或者在企业价值链中处于低端位置、一般具-2-备劳动力密集型特征的业务
其他业务是指与企业核心业务无(弱)关联、社会化程度较高、人员流动频繁的业务,以及与企业核心业务有关联、但专业化程度非常高或升级换代频繁、维持该业务需投入大量成本的业务
核心业务不得外包,常规业务可根据各单位人力资源实际情况适度开展外包,其他业务宜推进外包
实施业务外包时,应按照法规制度、业务特征、生产组织方式及管理模式等实际情况选择采用专业外包或者劳务外包,如95598、营业厅客户代表等应采用劳务外包
第五条供电企业业务分类明细见附件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各专业部门应及时调整业务分类及用工策略
第六条业务外包工作按照“谁主管业务,谁组织外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