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高中考务细则考试是检查学生学习情况和教师教学效果的主要手段,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直接决定着教学评价的真实性、客观性与全面性
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命题、监考、阅卷等考试程序,达到以考试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学生不断进步之目的,特制定考务工作细则
一、考务工作根据考务工作常规要求及我校实际情况,期中、期末考试设主考,副主考,监考员,考务员,保密员,纪律、卫生、信号、服务等考场保障员等工作岗位
高考、中考等重大考试,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设置相应领导机构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凡有教师职称的人员都有监考的义务;中层以上人员均需参加监考等工作
从而达到人人参与考务、人人都是德育管理者、全员管理学生的目的
(一)主考、副主考工作职责:副主考分工检查考试工作安排是否科学、合理、规范,各部门处置问题是否得当、有效,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对考试的临时通知与要求,检查安排各考场的监考、验卷等工作
(二)监考人员工作职责及赏罚措施:1
监考人员按监考表的要求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签名并领取试卷
迟到者扣20元,影响考试扣50元
监考人员不经主考同意不得随意调换场次和考场,若私自调换,发现一次扣罚20元
如因调换考场延误考试时间,按上条扣罚相应数额
监考人员接受培训后,径直进入考场,提前10分钟面向全体考生开启试卷,以保证考生在考试铃响后开始答卷
每迟发一分钟扣罚2元
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填写卷头各项内容,指导填涂答题卡等
如发现试卷有问题,应及时向主考、副主考反映,在接到通知后进行更正
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监考的有关规定,不准使用手机,不准阅读书报杂志,不准备课和批阅试卷、作业,不准与其它监考人员闲谈,不准随意出入考场,不准以任何理由在无人替代监考的情况下离开考场
违反以上要求者,发现一次扣罚10元
监考人员对考生既要严格管理,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