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规划方案为做好我区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的保护,确保我区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郑国土资文〔20XX〕289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为目的,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为基础,对已确定的基本农田实行核查认定并进行永久保护,进一步稳定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夯实我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二、工作任务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镇办基本农田划定的面积和地块,结合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进行核实确认,健全相关图表册、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签定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我区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上级下达我区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三、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5月13日以前)1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的领导,成立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域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工作
为圆满完成此项工作,按上级要求落实专项经费(包含图件制作、数据库建立、保护标识制作经费和其他工作经费),抽调专门人员,保障车辆以及电脑等必要办公设备,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收集资料(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文本及说明、规划图件
第1页共4页(2)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及有关数据、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等有关规程、其他资料
(二)核查划定(5月13日至6月10日)1
核查按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划定的各镇办基本农田范围,结合近几年来基本农田被占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