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类型及内容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分一般监察、专门监察和事故监察三种类型
一、一般监察是对企业日常生产活动常规的全面监察
近几年来,在一般监察的具体内容、方法和频率等方面,有了明确规定,如有的省市制定了一般监察的考核标准,编制成监察程序表,按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时休假、培训教育、事故调查等方面确定了几十项内容,这样就使一般监察做到了考核目标明确,标准统一
一般监察有以下几种具体形式:1·不定期监察
这种活动,有的是进行全面的劳动安全检查,有的是对某些伤亡事故或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和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2·按照检查考核标准检查
部分地区,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系统工程原理,全面提出了用人单位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安全效果等方面的检查项目,规定了具体的检查内容和评分系数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依据这些标准,对用人单位实施定期检查、考核和评定,并分别授予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合格单位或不合格单位的标牌,指出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对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促进作用
3·根据举报进行监察
监察机构根据职工对劳动保护事件的投诉和工会组织的检举、揭发、派员调查,依法进行处理
随着经济承包责任制和劳动合同制的推广,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的有关劳动保护争议逐渐增多
根据举报进行监察,可更有效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专门监察是针对特殊问题进行的监察
它包括:1·对生产性建设项目的监察
又称为“三同时”监察,是指对生产建设性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在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这三项程序的同时,必须包含劳动安全卫生内容的监察
它是总结我国工业企业几十年建设的经验教训,为了改变一些工程项目由于种种原因缺乏配套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弊病而确立的
2·对特种设备的监察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导致人身和设备事故的机械设备,包括:起重机械、压力容器、木工机械、厂内运输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