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产品检验规范1.目的本规范旨在定义塑胶制品品质标准,为产品设计者提供达到产品图纸图面要求的系统,为质检员提供塑胶制品检验与判定的参考依据,同时是模具及塑胶制品供应商对品质要求认知的准则。2.范围本规范适用于试产验证、生产组装所需塑胶制品的成品.3.职责本规范由品质部和注塑部负责制定,品质部负责实施和维护。4.定义4.1缺陷发生危险影响产品的安全性能,或产品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的目标,或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或不影响产品的实用性但影响产品外观的缺点。4.2塑胶制品外观缺陷4.2.1———欠注射胶量不足,制件缺料或不饱满。4.2.2———毛边分模面挤出的塑胶。4.2.3———缩水材料冷却收缩造成的表面凹陷。4.2.4—凹痕凸起制件受挤压、碰撞引起的表面凹陷和隆起。4.2.5——融接痕塑胶分支流动重新结合的发状细线。4.2.6———水纹射胶时留在制件表面的银色条纹。4.2.7———拖伤开模时分模面或皮纹拖拉制件表面造成的划痕。4.2.8———划伤制件从模具中顶出后,非模具造成的划痕。4.2.9———变形制件出现的弯曲、扭曲、拉伸现象。4.2.10———顶白颜色泛白,常出现在顶出位置。4.2.11———异色局部与周围颜色有差异的缺陷。4.2.12———斑点与周围颜色有差异的点状缺陷。4.2.13———油污脱模剂、顶针油、防锈油造成的污染。4.2.14———烧焦塑胶燃烧变质,通常颜色发黄,严重时炭化发黑。4.2.15———断裂局部材料分离本体。4.2.16———开裂制件本体可见的裂纹。4.2.17———气泡透明制品内部形成的中空。4.2.18———色差实际颜色与标准颜色的差异。4.2.19—修饰不良修除制件毛边、浇口不良,过切或未修除干净。4.3喷油涂层外观缺陷4.2.1———泪油油膜向下流动聚集的泪滴状突起。4.2.2———油泡喷油涂层表面泡状突起。4.2.3———油滴喷溅到制品表面的油点。4.2.4———杂质被喷油涂层包覆的尘点、尘丝。4.2.5———纹路不良因材料或机台变化造成塑料件的表面纤纹变化4.4表面等级4.4.1Ⅰ类:重要的外部表面。包括:外壳制件的产品正面、上面或指定面的表面,或其它制件与外壳组装后露在产品正面、上面或指定面的表面。4.4.2Ⅱ类:除Ⅰ类外,次要的外部表面。4.4.3Ⅲ类:内部表面。4.4.4A面:最终使用者经常看得到的表面。4.4.5B面:最终使用者可以看得到的表面,但正常的操作使用中很少注意到的。4.4.6C面:最终使用者看不到的表面,但在产品组装、维修过程中可以看到的。4.5时间和距离检验表面等级Ⅰ-A-A/-A-B/-B-C/-CⅡⅢⅡⅢⅡⅢ目视距离250mm450mm450mm600mm目视时间10s10s5s3s5.外观检验5.1概述“”塑胶制品外观检验使用时间和距离的目视检验方式,当在指定时间和距离内发现不良缺陷时,参考5.3内容来判定接收或拒收。5.2目视条件5.2.180~120多方向,均匀的灯光照度。5.2.2检验外观缺陷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使用放大镜。5.3外观标准项目限度要求-A-A-A-B-B-C/-CⅠⅡⅢⅡⅢⅡⅢ欠注不允许毛边轻微飞边压平,压平光亮带宽度小于0.2mm0.2mm以下飞边修饰均匀平滑依限度样品缩水不允许依限度样品凹痕凸起不允许依限度样品融接痕依限度样品水纹不允许1处宽度小于0.5mm2处宽度小于2.5mm依限度样品拖伤不允许依限度样品划伤不允许依限度样品变形依限度样品顶白不允许作特殊加工处理,掩饰程度依限度样品异色不允许依限度样品-斑点轻微可见。φ0.2MM以下2点以内轻微可见。φ0.5MM以下2点以内,间距大于50MM。或φ0.2MM以下6点以内,间距大于20MM,轻微可见。Φ0.5MM以下4点以内,间距大于50MM。或φ1.0MM以下8点以内,间距大于30MM-(透明件除外油污不允许烧焦不允许依限度样品断裂不允许开裂不允许气泡不允许色差不允许纹路不良不允许依限度样板修饰不良不允许依限度样品备注:1、批量检验时有工程部承认的样板和品质部承认的限度样品。2、批次检验开始判定接收的某一部位缺陷,该批次以后检验中在指定时间和距离内很容易发现时可判为接收,但并不意味着以后批次可判为接收。6.性能检测6.1概述塑胶制品按图纸图面要求的材料和材料性能进行检验,通过试验判定接收或拒收。6.2防震性能测试在注塑产品首件时通过用锤子敲击塑胶件易断裂部位进行鉴别,以防材料的韧性达不到产品要求。6.3防水测试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