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新疆枣(好牌)交收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新疆枣(好牌)现货交收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文件《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发[2009]32号),以及交易所制定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交易所市场内进行交易的新疆枣(好牌)商品的现货交收业务按本办法进行,交易所、交易商、指定交收厂库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新疆枣(好牌)指定交收厂库(以下简称厂库)是指由交易所指定的,为交易商履行新疆枣(好牌)电子交易合同提供现货交收的新疆枣企业
第四条《厂库存货凭证》是指由新疆枣(好牌)指定交收厂库签发、经交易所审核批准的记载该新疆枣企业生产或保管的符合交易所电子交易合同规定的一定数量的新疆枣(好牌)有效凭证
第五条经交易所登记确认的电子《厂库存货凭证》对应货物只能凭交易所生成的电子提货单中的提货码加相关提货证明到厂库提取
第六条申报卖出交收的交易商为沧州全鑫食品有限公司、沧州飞鸟贸易有限公司,其销售的新疆枣注册商标为好牌
拟申报卖出交收的交易商需须持有合法有效的《厂库存货凭证》,经交易所审核确认后方能提出交收申报,且其卖出申报的货物数量不得超过存货凭证记载的货物数量
持有新疆枣(好牌)买入方向的电子交易合同的交易商均可申报买入交收
第1页共10页第二章新疆枣(好牌)的交收流程第七条新疆枣(好牌)的现货交收流程新疆枣(好牌)的现货交收应当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将交收配对成功之日定义为D1交收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非交收日,可进行交收申报
D1交收日为相应的下个交收日),交收配对成功之日后的连续十九个工作日分别记为D2、D3…D20交收日
(一)交收申报1、D1交收日9:00~11:30,13:30~16:1500,持有新疆枣(好牌)电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