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原酒(崃岭)现货电子交易合同(示范)(暂行)(征求意见稿)买方:(交易代码)(交易商名称)卖方:(交易代码)(交易商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本合同系买、卖双方依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现货交易(BEST交易)规则,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原酒(崃岭)现货交易而达成的买卖合同
鉴于:1、买卖双方均通过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成为交易所的交易商,并均与交易所签署《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入市协议》;2、买卖双方均已仔细研读并充分理解了《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其它规则文件,同意遵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订立本合同
一、交易商品1
1商品名称:原酒(崃岭)1
2商品代码:BOLL二、数量2
1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原酒数量(单位:公斤):
三、订货价格3
1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原酒的净价(即不含增值税价)为元/公斤
四、交收地点4
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交收地点在交易所指定的该货物交收厂库
五、交收时间5
1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就当日订立成功的原酒申报交收,交收需按照交易所《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原酒(崃岭)交收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进行
2买卖双方根据交收申报的情况和配对结果,依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或支付延期交收补偿金
六、质量规定用于原酒(崃岭)交收的原酒应符合以下规定:6
1标准品为符合企业标准Q/SFY0001S-2012《浓香型白酒原酒企业标准》(附件一)的纯粮优级浓香型原酒的新酒,结算标准浓度为60%vol
质量指标如下:技术要求项目优级检验依据感官要求色泽无色或微黄,无悬浮,无沉淀国标GB/T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