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1、各学院(部)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复试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复试
在复试过程中,不准简化复试程序,要确保各面试环节的时间,真正发挥复试工作对硕士生选拔的作用,保证复试工作有效、合理、公平、公正
2、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考虑市场对人才需求情况,尊重考生的意愿,同时还应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3、既满足面上需要又要保证重点学科和急需发展学科生源,同时考虑各学科导师队伍情况
二、录取规模各学院(部)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各学院(部)的2012年硕士生招生规模和奖学金限额进行录取
未经研究生院同意,各学院(部)的招生规模和奖学金限额不得随意变动
学院(部)可在该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本学院(部)具体情况安排调节各学科、专业的招生数量,并在复试前公布
三、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先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将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1、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3、毕业证书(应届本科生的学生证)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4、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用);5、应届本科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学主管部门红章),非应届生不需要提供成绩单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3月22日下午、3月23日全天,地点:天津大学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3月26日下午为补漏时间,地点在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104室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凭《资格审查合格证1明》参加复试,各学院(部)在复试各环节都必须检查《资格审查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