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天津大学研究生院2017年2月14日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说明统一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格式,有利于以学位论文为载体的科研成果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和传播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参照GB/T7713
1—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和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等标准,在征求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和部分学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用版)》,对天津大学研究生论文的封面、扉页、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格式进行了规范
现正式发布,请天津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依照本规定进行学位论文撰写
如对《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2016年10月24日联系人:刘家骥联系电话:022-85356085电子邮箱:xwb@tju
cn职能部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办公地址:北洋园校区行政楼A-314室1学位论文是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研究生本人在学期间从事学术研究的成果体现,是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核,也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主要依据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实现我校学位论文格式的规范化,参照GB/T7713
1—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和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等标准,特制定《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
论文的结构学位论文一般由十一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2)扉页;(3)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