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稿)学位论文是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研究生本人在学期间从事科学研究的成果体现,是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核,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主要依据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实现我校学位论文格式的规范化,特制定《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
1、论文结构要求学位论文应采用汉语撰写;一般由十一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2)扉页,(3)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4)中文摘要,(5)英文摘要,(6)目录,(7)正文,(8)参考文献,(9)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10)附录,(11)致谢
各部分具体要求如下:(1)封面(采用天津大学统一印制的封面)论文题目:应是整个论文总体内容的体现,要引人注目,力求简短,严格控制在25字以内
学科专业: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为准
指导教师:除工程硕士写两名指导教师外(含一名企业导师),其他一般只能写一名指导教师
(2)扉页(见样例)(3)独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说明:《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里的“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和“导师签名”均不能为空,否则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
(见样例)(4)中文摘要中文摘要应将学位论文的内容要点简短明了地表达出来,约500~800字左右(限一页),字体为宋体小四号
内容应包括工作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
要突出本论文的创新点,语言力求精炼
为了便于文献检索,应在本页下方另起一行注明论文的关键词(3-7个)
(见样例)(5)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相同
字体为TimesNewRoman小四号
(见样例)(6)目录标题应简明扼要并标明页号
(7)正文硕士学位论文一般要求不少于3万字;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
内容一般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理论分析、计算方法、实验装置和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