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地名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平政办[2010]3号为规范全县各类地名与标志,全面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解决当前地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县政府决定自20XX1月至8月,开展地名清理整顿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清理整顿工作的主要目标:建立完善地名工作领导机制;建立完善各类地名的命名、更名审批程序,使地名命名程序进一步规范化、公开化;完善区划地名建设,拓宽地名服务渠道;清理规范各类非标准地名(各类未经政府批准的地名、在地名标志设置和广告宣传中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特别是各类洋地名);清理纠正各类非国标化地名标志和不按标准地名设置的标志;完善城乡各类地名标志设置
通过清理整顿,达到地名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提升城乡地名文化品位和地名公共服务能力
二、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20XX1月至2月)1、建立完善地名工作领导机制,安排部署地名清理整顿工作;2、组织专业培训,认真学习地名法律法规与相关技术规范;3、完善区划地名,实时进行地名信息录入与更新;4、加大地名清理整顿工作宣传力度,使地名管理工作走向公开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清查摸底,制订整改措施(20XX3月至4月)按照地名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地名管理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以部门为单位,按照地名委员会职责分工,摸清底数,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清查主要内容:1、各类非标准地名、洋地名;2、各类非国标化地名标志和不按标准地名设置标志;3、生活居住区、建筑物、旅游景点、交通导向牌等,利用外文拼写地名或地名通名的违章标志;4、丢失、破损地名标志和应设置而未设置的地名标志
各相关部门,按照地名委员会职责分工,在摸清本部门管辖内地名工作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制定清理整顿实施方案,报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二)集中整改(20XX5月至6月)针对查找出的问题,以部门为单位,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