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美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和市《2014全市美好乡村建设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美好乡村建设水平,现制定2014年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二十字”方针和“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总体目标,按照“点、线、面”同步推进的工作思路,扎实抓好省级中心村建设、自然村整治、美好乡村示范带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常态化管理等工作,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农民幸福美好家园
二、工作重点重点围绕“点、线、面”,全面开展美好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工程”、“美好乡村自然村村庄整治工程”、“美好乡村示范带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巩固提升工程”四大工程,突出抓好8个省中心村,提升已建5个省中心村,整治100个自然村,推进两条示范带建设,打造凤青线样板路,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覆盖常态化管理
(一)省级中心村建设工程
合理选点、规划先行
按照“五个优先”和“两个结合”原则为2014年省级中心村
各地要结合镇村基础、人口规模、资源禀赋、民俗文化等,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编制中心村建设规划
2、精心实施、打造精品
中心村建设重点饮水安全、污水处理、村内道路、供电、通信网络设施、村庄绿化亮化、河塘沟渠治理和“三线四边”治理等方面,不建大广场、大门楼、慎砍树、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群众生活条件
注重把美好乡村建设与旅游发展紧密结合,与提高农民收入、发展“一村一品”经济紧密结合,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提升标准、完善管护
对已建设5个省级中心村,加强中心村活动场所、道路、水电、公厕等公共设施及村庄绿化的第1页共4页管理和维护
探索采取乡村投入和农民自筹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管护基金,专门用于村级公共设施管护,巩固美好乡村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