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安全双基工作意见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全力推进“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年”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特制订本意见。一、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以开展“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年”为载体,推动安全生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法制、体制和机制建设,规范和严格“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深化隐患治理,完善综合监管的制度措施,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全年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任务,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工作措施(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域、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各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管监察体系建设,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1.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区政府2月底前与各街道办事处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街道办事处与所管辖单位、企业于3月中旬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第1页共5页2.区各有关部门,依法对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职责。各分管区长分别与各分管部门于2月底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各有关部门分别与所分管领域内单位于3月中旬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3.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要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岗,不留死角。(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构建长效机制1.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各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每个街道办事处要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或安委会),达到安全生产全面覆盖,实现上下联动,相互检查,相互监督。每个街道办事处至少要有3个人以上的执法队伍。区安监局要成立督导组对其工作统一协调、调度、督导,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高效、协调、规范、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新机制。加强职能部门和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谁审批、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分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法定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任职,达到安全生产有人管、会管理的目的。加强社区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各社区要在区安监局和所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配备一名以上的安全管理人员,接受规范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社区要健全辖区内所有生第2页共5页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台账,做好社区日常安全宣传工作,并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大基层安全生产投入。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保证交通、通信、安全防护及办公等经费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基层队伍教育培训。负有安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