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办公室内部信访处理程序各科(室)都要重视信访工作,主动配合信访局做好有关工作,支持区信访局行使职权
二、个别群众来访由秘书科专人和领导跟班秘书接待,3——5人来访的,视来访反映的情况,由领导跟班副主任接待;群访由秘书科直接通知信访局负责接待,由副主任、主任负责劝访;一般情况下,未经区信访局提出处理意见,办公室不安排区领导接待
三、领导批示、批转的人民来信,由领导跟班秘书负责登记、处理,并及时反馈结果
四、领导批示给值班室、公开电话、信息督查科和其他科(室)处理的人民来信,由承办科(室)根据领导要求直接办理
对涉及全局的、重大的、有影响的问题,承办科(室)要与区信访局保持联系、互通信息
第二篇:环境信访事项处理程序1环境信访事项处理程序一、受理原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来访等形式反映环境保护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环境污染扰民及纠纷的问题;检举、揭发、控告辖区内一切单位和个人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提出有关环境保护的合理化建议的均属受理范围,应予登记
机构:XX县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环境信访事项的,应当登记备案
多人提出同一环境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不能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告之信访人
二、办理要求环境信访统一由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归口受理,进行登记,并根据信访事项分类处理:(1)对属于环保部门处理的一般性、常发生的举报事项,予以受理,填写《XX县区环保局信访登记卡》,经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按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处理
第1页共11页(2)对跨区域信访,市以上领导批示件,省厅、市局批转件等重要信访件,依据局领导批示精神及时处理
(3)对信访人提出的环境信访事项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报局领导决定,并根据局领导签发意见迅速处理
(4)对不属于环保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