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法官断层问题调研报告一、**市三个基层法院法官队伍的基本情况**市共有3个基层法院,设有基层人民法庭11个,共有干警174人,其中法官92人,占总人数的52
(一)队伍年龄结构174名干警中,51岁以上32人,占18
4%;41至50岁的57人,占32
8%,31至40岁59人,占33
9%,30岁以下26人,占14
92名法官中,51岁以上23人,占25%;41至50岁的47人,占51
1%,31至40岁21人,占22
8%,30岁以下1人,占1
(二)司法考试通过情况自2002年实施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以来,全市各基层法院总共有15人通过司法考试,其中2005年1人,2008年14人,其他年度通过率均为零
(三)人员编制情况**市3个基层法院共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96个,现有在编人员161人(包括离岗退养人员10人),空编35人;地方编制10人,现有在编13人,超编3人;总编制数206个,总人数174人,合计空编32人
综合以上情况,我市基层法院队伍结构尤其是法官年龄结构十分不合理,法官各年龄段分布不均衡,年轻干警中法官比例尤低
自2002年实施司法考试以来,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法官为数极少,案件数量却逐年增长
种种迹象表明,我市基层法院法官断层现象尤为突出
二、法官断层问题的原因分析(一)法官年龄结构不合理各年龄段的法官分布不均匀,特别是年轻法官与年长法官相比数量偏低,显示出法官后备力量不足
随着法官不断新老更替,必然导致法官数量逐年下降,引发法官断层的危机
以我市基层法院法官年龄结构为例,30岁以下以及31至40岁法官分别只占法官绝对数的1
8%,两者相加仅为23
9%,41岁以上法官却占了76
1%,法官老龄化趋势明显
法第1页共4页官年龄结构不合理客观上造成法官数量逐年下降,这是法官断层最直接也是最表层的原因
(二)司法考试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