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理论教程》童庆炳要点第一编导论第一章文学理论的性质和形态1
研究文学及其规律的学科统称为文艺学
本从俄文翻译而来,其正确名称为文学学,后传为文艺学
文学理论的性质:学科归属(文艺学的三个分支之一: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文学史)对象(世界,作品,作家,读者(艾布拉姆斯《镜与灯——浪漫主义文论及批评传统》);任务:文学活动发展论,文学活动本质论,文学创作论,作品构成论,文学接受论
文学活动的结构和发展关系规定了文学理论的任务和学科品格(实践性和价值取向(民主的,科学的,现代的))3
文学理论有哪几种基本形态
其划分的依据是什么
基本形态:文学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符号学,价值学,信息学,文化学
依据:文学哲学,是从哲学角度对文学的阐述和解释
它的特点是从哲学的高度对文学是什么作出总体解释
文学社会学,是从社会和历史的角度研究文学与社会整体关系的新兴的交叉学科
属于文艺社会学的一个分支
它的基本特征为对文学与社会作多维研究,从而阐明文的发生、发展及其变化更新的基本规律
从心理学角度研究文学现象及其规律的学科
是介于文学学与心理学之间的边缘交叉学科
它着力探讨文学活动中作为主体的人的心理结构,可以更深入地揭示人类文学活动的内在规律,揭示人类作为文学创作主体与鉴赏主体的心理奥秘,从而提高文学创作主体和文学鉴赏主体的审美心理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文学信息学,是以信息的文学加工,文学信息的形态,文学信息的功能,文学信息的传播、处理和利用等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
文学价值学,是对文学进行价值论研究的理论
价值是客体对于主体的有用性,是一种效用关系
文学价值论把文学视为主体为了满足特殊需要而有目的的创造精神价值的活动
文学文化学是从文化的角度对文学研究的理论
文学文化学是一个综合各种理论、方法,从各个具体不同视角宏观研究文学,从广度与深度对文学研究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