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xx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15年春节烟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14〕22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及安排,为有序推进我县2015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切实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让全县人民安全和谐欢度春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监管、区域包保的原则,切实加强我县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销毁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
二、工作目标各乡镇、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2015年春节期间我县烟花爆竹各环节安全,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机构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联系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及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督办督查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新闻中心、县教育局、县生态文明局、县卫计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由县安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协调
第1页共8页四、工作职责各乡镇、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成立专门的烟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按照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