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反映:关于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禁止“药驾”的建议“药驾”同“酒驾”一样,是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大杀手
“酒驾”的危害已深入人心,引发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人民群众的高度重视
然而,据相关资料反映,10%的交通事故皆因“药驾”引起,而我国目前针对“药驾”的监管尚处于空白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分类和医药学专业人士的临床经验,有7大类药物会对驾驶产生影响,分别是:抗组胺药、抗抑郁药、镇静催眠药、解热镇痛药、抗高血压药、抗心绞痛类药、降糖药
有关调查数据显示:在药后驾车的人群中,吃抗抑郁和镇静剂造成的事故率达97%,吃扑尔敏等抗组胺药(感冒常用药)造成的事故率为72%
大家重视服用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在药后驾车中的危害,忽视常用药(尤其是感冒药)在药后驾车中的危害
从法律层面讲,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该规定只强调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尚未对其他很多可导致驾车意外的药物进行强制限定
为此,基层建议:1、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禁止“药驾”
补充完善关于“药驾”的监管和处罚条款,对“药驾”通过立法予以明令禁止
出台对“药驾”的检测方法和判定标准,在各类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调查中加入“药驾”检测项目,严惩明知服用违禁药品仍驾驶的人员
通过法律,使人们对“药驾”引起足够重视
2、根据“药驾”影响,对药品进行分级
制定统一标准,根据药品对司机驾驶能力影响的程度,将其分出等级,要求药厂在药盒上给予标识,警示药物(尤其是感冒药)对驾驶能力的影响
由此,使驾驶人员明确开车前是否可以服用该种药品
第1页共2页3、合理安全用药,防范“药驾”
引导驾驶员在服药前仔细阅读说明书,弄清服用该药可否驾车后再开车
在感冒驾车时尽量选择不含抗组胺药成分的药品
开车前要“醒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