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图书馆消防安全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1
编制目的: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市图书馆全体职工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市图书馆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明确各部室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室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各部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2
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市图书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
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4
积极组织图书馆工作人员定期参加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组织实施对图书馆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组织开展对图书馆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如图书馆书库等),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严禁将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带到馆内,馆内禁止吸烟,严禁一切明火
工作人员不得自行拉搭电线,不得加装各种类型的电热、电动器具,馆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