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改革,是在基础教育阶段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整体安排部署,经自治区课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08年秋季开始全疆各语种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将全部实施高中新课程
为了保证全疆新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坚持以“三个面向”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精神,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把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实施作为深化自治区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立足自治区实际,吸取国内外课程改革的有益经验,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构建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高中学校成为学习性组织,为培养与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1.制定和实施自治区及各高中学校《普通高中课程计划》,探索在不同条件下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为新课程在自治区的适应和推进创造经验、提供示范
2.制定自治区高中课程管理制度,形成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工作机制,建设独具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提高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高中学校建设课程和管理课程的能力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创建学校新的课程文化
4.探索服务新课程目标、适应新课程结构和内容的教学模式,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5.建立新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探索建立与高中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6.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师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