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方法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根据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的特点,考虑市场条件及评估对象的使用等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因此确定本次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是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长湘高速公路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10月31日
评估基准日系由委托方确定,确定的理由是评估基准日与评估目的实现日比较接近
六、评估依据(一)主要法律法规1、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国务院第91号令;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国资办发[1992]36号;3、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378号;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1]102号;5、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财政部第14号令;6、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办法
财企[2001]801号;7、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财企[2001]802号;8、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国资委第12号令;9、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10、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国资委、财政部2003年第3号令;11、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
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2008年第11号;12、
关于加强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交财发[2008]315号;1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7、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主要法规、条例、文件、通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