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林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为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进一步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维护生态安全意识,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林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发展路径,牢牢把握“优化生态、改善民生”两大任务,按照高起点谋划、多元化运作、深层次推进的工作思路,纵深推进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和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形式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利用宣传车、横幅、标语、电视、广播、知识竞赛、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开展“3·12”植树节、“3·19”森林消防宣传日、“3·21”世界森林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专题宣传活动
三、活动内容(一)学习宣传《森林法》、《行政许可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林权流转和抵押管理办法》等与林业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号)等重要政策
(三)学习宣传《xx市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现代农(林、渔)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大力推进家庭农(林、渔)场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与林农生产密切相关的政策
四、活动时间3月初至4月中旬
五、几点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第1页共2页把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落实牵头部门和责任人,结合全市林业重点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各地要拟定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发挥各科室职能优势,从林农最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