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供销社提振行动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供销总社关于供销社改革发展工作的要求,切实改变目前部分基层供销社业务停滞、经营亏损、服务弱化、机制不活的现状,市社决定,在全市系统组织实施薄弱基层供销社“提振行动”,通过采取结对帮扶等措施,力争使薄弱基层供销社经营能力明显提升,服务功能明显改善,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进一步发挥基层供销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现代流通中的重要作用
一、提振帮扶对象全市薄弱基层供销社(以下简称基层社)
二、提振帮扶目标坚持“输血与造血结合、帮扶与合作并举”的方针,通过提振帮扶计划的组织实施,使全市薄弱基层社的面貌发生明显改观,并实现以下目标:(一)创办较强经营实体
推动基层社以参股或控股的方式牵头创办经营实体
经营业务、为农服务正常开展,业务经营销售额占基层社总经营收入的比重提高10%
经济效益取得明显提升,年实现利润总额10万元以上
(二)实行开放办社、民主管理
体制机制得以优化,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组织体系和“三会”制度健全
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经济组织、社会能人、农民群众及社会资本参与,共同建设、共同管理
(三)参办、领办专业合作社2家以上;创建的为农服务社在辖区内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开展涉农服务3项以上
三、提振帮扶形式利用3年左右时间,组织系统龙头骨干企业、基层社省级标杆社、市级十强基层社及大社、强社、中心社,对全市薄弱基层社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的重点挂钩帮扶(详见附表)
四、提振帮扶任务第1页共3页(一)以资产盘活、运作项目为基础,促进薄弱基层社的资产保值增值
帮助基层社有效利用闲置资产、存量资产,科学谋划和运作项目,通过联合开发、合作入股、产权联结等多种形式,合作建市场、建门店,加快现有商业设施和存量资产改造升级,加快恢复传统业务,恢复其“造血”功能
按照“资源互补,合作共赢”的要求,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