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施平安管理制度平安生产设施和设备正常、有效运行是公司和工厂平安生产的重要保证
为了进一步增强对生产设施进行标准化管理,保证公司和工厂生产经营高效、连续、安全、稳定,保证生产设施平安运行,特制定生产设施平安管理制度
1、公司和工厂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高度的平安生产责任意识,严格根据、中的规定,保证生产平安设施、设备资金方面的投入
2、购入的平安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定,必须是有资质企业生产的产品
3、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建立生产设施台帐,定期检查和检测,做到帐物相符
4、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应经常对灭火器压力进行检查,如发现过期或压力缺乏,应急时充粉、更换;各类应急救援器材由各车间(部门平安员负责管理,落实各工段(岗位工段长专人进行日常检查;生产部安排机电仪各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维保和保养
5、应急救援器材、消防设备、设施不能随意移动、转借或损坏,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丧失,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应急救援器材各车间(部门应每周检查一次,消防泵必须至少每周定期启动一次,检验设备和设施是否运行正常、有效,消防水带老化、泄漏时要急时更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急时进行处理
7、防雷防静电设施应按气象部门要求每年定期监测一次,机电仪车间电气专业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监测,保证接地电阻满足要求
8、平安阀应按水平技术监督部门要求每年强制检定一次,压力表应每半年送计量所检定和校验一次,各车间操作岗位的操作工负责日常巡回检查,巡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机修和仪表专业人员进行校验和维修
9、在用压力容器应按规定进行强制检验,经检验合格取得使用许可证前方可投入使用,日常巡查和维保保养由各车间(部门操作工和机修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承当
10、对监控、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蠹、防潮、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