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及对策思考《中国共产党章程》、《人民检察院监察条例》等党规和条例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作了明确规定,也为检察机关设立纪检监察机构提供了理论依据
2005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福建厦门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再次提出要健全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设立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机构和开展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由此可见,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而是怎样建设、如何开展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完善,以及检察工作自身建设的需要,纪检监察工作已显得越来越重要
近年来,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在领导重视程度、组织建设、开展工作等方面有了一些进展,在促进司法公正、开展规范化建设中也取到了一定的作用
但是,由于传统思想和习惯做法的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进展不快,发展不平衡,与当前的形势不相适应
表现在: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少,思维方式不够新,工作力度不够大,改革招数不够多,源头防腐工作不够深,监督范围不够宽
同时指导思想、工作方法、查处案件等方面都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不能很好的发挥职能作用
下面,笔者就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加强这项工作的设想和创新的思路谈些粗浅的想法:一、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起步较晚,由于编制和机制的原因,可以说,大多数基层检察院的纪检监察目前仍然处在"名不正、言不顺"状态
导致这种局面的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下列几个方面:1、机构不健全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05年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会议相关报告中的数字显示,全国有基层人民检察院3113个,只有993个基层检察院建立了纪检监察机构,不到三分之一
编制在60人以上的基层检察院1019个,已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的有581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