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改革与创新[关键词]:基层预防改革创新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检察机关实践xx总书记“20XX”重要思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体现,是通过检察职能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新世纪检察工作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
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基础,关系检察事业发展的全局
当前基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面临的难题,一是可能发生职务犯罪的行业、领域、单位、岗位和环节分布不均,范围相对广泛,发案绝对数相对较大;二是可能发生的职务犯罪和潜在犯罪因素情况复杂,类型相对较多,新手段、新花招呈增多趋势;三是基层职务人员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发生犯罪后负面影响较大;四是基层中心任务较重,预防资源相对紧缺
五是预防机构人员不到位,干警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预防工作开展
六是社会公众对预防工作接纳和认可需要过程,预防宣传亟待加强
形势决定,基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现有的基础上必须加以改革与创新
本文试就基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如何改革与创新作一些粗浅探讨
一是要在实现“三个转变”上下功夫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指出
在探索建立职务犯罪工作机制过程中,要实现三个转变,即从分散状态到集中管理的转变;初级形式的预防到系统全面预防的转变;从检察机关的部门预防向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转变
首先要努力实现从分散状态到集中管理的转变,高检院已经成立职务犯罪预防专门机构,由它统一组织、管理、协调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这样既有利于业务部门的集中力量办案,也有利于对预防犯罪问题进行系统研究,加强管理指导,切实加强工作,使建立预防机制有坚实的组织保障,根据高检院《关于进一步第1页共6页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基层检察院,可以设立预防犯罪机构,如不设专门机构,应当指定具体部门或者专人负责预防工作
其次要实现从初级